2021-12-17 9:14:00 来源: 江苏省发改委 浏览:4299
根据江苏省信用办相关要求,近期徐州市信用办对未按《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(实行)》(以下简称《指引》)标准出具第三方信用报告(以下简称“信用报告”)的个别信用服务机构进行约谈,要求该机构立即暂停相关业务进行问题整改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徐州市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质量,印发《关于加强徐州市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第三方信用报告质量的通知》,要求在本市开展业务各信用服务机构提高思想认识,加强服务规范,严格标准落实,依据《指引》标准编制信用报告。切实发挥信用服务机构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,更好的促进和规范徐州市信用服务市场发展。
下一步,徐州市信用办将深入贯彻落实省信用办工作部署,严格依托管理系统,加强对信用服务机构监管,加大对信用服务机构现场检查力度,强化信用报告抽查。对信用服务机构业绩和检查结果进行公示,供单位选择并接受社会公众及各级管理部门监督。
下一步,徐州市信用办将深入贯彻落实省信用办工作部署,严格依托管理系统,加强对信用服务机构监管,加大对信用服务机构现场检查力度,强化信用报告抽查。对信用服务机构业绩和检查结果进行公示,供单位选择并接受社会公众及各级管理部门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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